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在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都知道,广播前都会预先做好广播稿,没有准备广播稿就不会有好的广播效果,那么问题来了,广播稿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1一、导入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甲:亲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队员们;
甲:大家中午好!
乙:我们红领巾小广播在新的一年里又和大家见面了。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们的节目,也给我们多提意见。
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甲:今天是3月15日,这让我首先就想到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接下去就请胡诗宇来给我们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甲: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 ……此处隐藏8003个字……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 的*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甲:(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乙:(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甲:(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乙:(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甲:(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乙: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音乐起
(甲乙):今天的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