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特《责任与判断》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阿伦特《责任与判断》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是独立的判断,独立的判断和个人的"任意"判断有什么区别,因为道德判断没有通则可循,这里有两条不同的路径:一个是诉诸“道德”,一个是诉诸“良知”。在日常语言中,道德和良知,几乎是同义词。从词源学的考证。无论是道德morality(源自拉丁文mores)还是伦理ethics(源自希腊词ethos),原初的涵义都是指“习俗”(customs)。而“良知”(conscience)则不同,在词源学上与“意识”相同,而意识(consciousness)的字面涵义是“和自己一起知道”,此时,我就会意识到自己,“我必然二合一”(two-in-one)。
所以习俗和良知是我们日常判断的依据,那么良知如果失去了习俗的标准(道德崩坏)甚至失去了任何外在的标准,会变得任意武断吗?“和自己在一起”能够成为一个标准吗?
阿伦特问:“一个人难道能和作为杀人犯的自己共处吗?”可能会有人觉得为什么不能。阿伦特相信,不能,只要你真正面对自己,不回避自己,只要你坚持自身的同一性,自己的moral integrity,你就无法接受作为杀人犯的自己。
那么,什么是良知呢?良知有一个标准么?可是,让我们这样想,假设她对良知提出了一个标准,会怎么样?你会追问,这个标准为什么是对的呢?这个标准又依据什么标准呢?这样就必须再找一个更高的(哲学术语说“更后设”的)。标准,对吗?
这就是道德判断(以及所有价值判断)的难题,叫做“自我指涉”的困境(the paradox of self-referentiality),就是在思想意义上,陷入了“自己当运动员,同时又当自己的裁判员”的处境。
我们知道,反思判断必须有一个“立足点”,而立足点本身也可能转变为“更高阶”反思的对象。于是,反思的自我指涉可能会导致无穷后退。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所有的思考必须有一个“始点或本原”——“是一种在其充分显现之后,就不须再问为什么的东西”(《尼各马可伦理学》)。维特根斯坦也说过,“我们必须从起点开始,而不是从更早开始”。
那么我的答案就是:没有良知的标准,因为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
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一个听上去很奇怪的想法:真理并不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现在存在一种流行的谬论,就是“相信真理是经历了思考过程之后的结果”。相反,真理一直是思考的开端,思考一直是没有结果的。这是‘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差别。科学是有结果的,而哲学从来没有。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真理不存在于思考中,用康德的话来说,真理是使思考成为可能的条件。它既是思考的开端,又是先验的。”
从这里联想到数学的开端,公理和良知一样,是不能证明的,是一种直觉,所有人都认为是对的',人类最底层的逻辑。
现代性的麻烦是我们失去了价值标准的普遍性。但我们相信,某些最低限度的标准仍然是存在的。是的,现代世界关于许多问题都存在着“合理的分歧”,这就是所谓价值多元主义。但还有些分歧是不合理的。以赛亚·伯林说,人类的价值不是无数的,是有限的,你不能说世界上有几十亿人,就存在着几十亿种价值,更可能的是有十几种或几十种价值。把有些东西称为“价值”必定是错误的。他举了个例子,比如,你说杀死一个人和踢开一块石头没什么区别。这并不是另类的“价值”,因为对于人类而言,这不可理喻。
存在一些根本的良知,阿伦特意义上的良知,依据良知这个标准,我们未必能裁决某些价值之间的分歧,但我们能够以此判断人与非人的区别。